投資推廣署現正物色一名充滿熱忱、以結果為本的優秀人才,擔任總裁/ 高級副總裁(初創企業)一職。你將利用你的知識、經驗和網絡,推廣香港成為創新及創業的國際樞紐,並吸引全球業務具規模化潛力、創新、及高影響力/ 高增長的企業家在香港設立業務。
要勝任以上職位,你須:
- 充分瞭解投資推廣署的角色,並具備對香港及國際營商環境的知識;
- 具備在達成及實現目標的良好往績紀錄,具相關的管理經驗較佳;
- 具備對初創企業生態圈及促進招商引資的豐富知識及工作經驗,具相關的管理經驗較佳;
- 具備良好的商業觸覺和與客戶保持良好互動的往績紀錄,並擁有卓越的行銷技能以及在創新及科技、生命與健康科學等相關領域中的業務拓展技能;
- 具備與企業管理層聯繫、接觸和接洽的能力,以了解他們的需求,並提供深入的行業見解和支援;
- 具備在物色潛在客戶方面的良好往績紀錄,並能經營與業界持份者、增值者(例如:貿易協會及其他專業協會、科技園區、大學、研究機構、創新及共創實驗室、工業組織、投資者團體、商會或企業等)的關係;
- 具備良好的溝通技能、表達技巧、人際關係技巧、及能以英文、廣東話和普通話作公開演講的技能;以及
- 具備增長思維,在提升招商引資的效率和掌握不同行業及地域的知識中作持續進步。
職責
- 發展及推行以吸引和支援內地與海外初創企業在香港和經香港設立和擴展業務,及推廣香港成為初創企業的國際樞紐為目標的策略及計劃;
- 在香港、內地和海外的初創企業生態圈內發展合作關係及建立強大網絡,以達成招商引資效率的極大化;
- 積極與投資推廣署的其他團隊合作及轉介項目,並與外部持份者包括但不限於相關的政府部門、法定機構、行業團體、貿易協會及其他專業協會保持良好關係,以發揮協同效應及提升服務質素;
- 舉辦及參與本地和海外以初創及招商引資為主題的活動;
- 引導及支援同事為初創企業提供以客戶為本的增值服務,以達成獲指派的項目目標,例如已完成的項目數量、直接投資金額、新增職位、「出海」項目等;
- 建立及深造相關領域內的市場知識及分析與初創企業為主題的市場情報,並為香港作為亞洲以至全球首屈一指的創新及創業樞紐提供提升競爭力及吸引力的建議;
- 需經常前往香港以外的地區工作;以及
-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 具備十年在業務拓展、國際市場推廣/ 銷售、經濟發展或促進海外投資/ 貿易的相關全職工作經驗 (申請者具備五年或以上,惟少於十年的相關全職工作經驗,將只獲考慮高級副總裁一職);
- 具備對初創企業生態圈的的豐富知識及曾於創新、業務具規模化潛力、及高效成長的初創企業工作的經驗;
- 具備在香港及 / 或海外初創企業生態圈的廣泛商業網絡;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以主修工商管理、經濟、與科學及科技的相關範疇為佳;持有深造學位者更佳;
- 具管理團隊經驗者較佳;
- 良好的中英文書面溝通技巧,亦須操流利廣東話、普通話及英語;精通其他語言者較佳。
聘用條款
獲錄取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3個月。視乎申請人的良好工作表現,期滿後投資推廣署將酌情延長合約,惟累計不超過24個月。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將會再獲續約(視乎申請人的工作表現和品行及屆時本署的服務需要)。
福利
-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部門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支取的基本薪金總額的15%;及
-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如合約期少於12個月,年假將按比例計算。受聘人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10月20日下午5時正(香港當地時間)或之前遞交以下文件:
- 把詳細説明爲何申請人認爲自己適合本職位的申請信及完整的履歷表發送到電郵地址job@investhk.gov.hk ;以及
-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未能遞交以上任何一項或逾期遞交申請,本署將不會處理有關申請。
由於面試邀請或其他通知將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於其申請中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有責任查閱其電郵,以確保面試邀請或其他通知妥為收悉。
如在截止申請日期的七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認收/確認電郵,請致電3107 1073或發送電郵到 job@investhk.gov.hk與本署聯絡。獲篩選的申請人將在申請截止日期後四星期內獲邀出席筆試及/或甄選面試。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或甄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電郵地址:job@investhk.gov.hk
查詢電話:3107 1073
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0日下午5時正(香港當地時間)
附註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甄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準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發送到上述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