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底,港府正式實施《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637章),條例生效後,私人基金(如私募基金、創投基金、家族辦公室及資產管理公司等)可以有限責任合夥基金(「LPF」 )的形式註冊,管理投資。以下研討會,希望從法律、稅務及商業理財不同角度闡釋家族辦公室及高資產客戶如何善用此投資新選項管理資產及了解更多有關LPF的資訊。
活動議程
下午4時至下午4時05分
致歡迎辭
香港投資推廣署財經金融服務主管兼
家族辦公室環球主管
黃恒德先生
下午 4時05分至下午6時
專題討論
金杜律師事務所
• LPF概要
• 最新狀況及趨勢 (2021年香港有限合夥基金年報撮要)
• LPF的優勢(從法律及客戶的角度分析)
• 誰會有興趣設立LPF
• 法律及監管考量
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LPF在稅務上與離岸基金有何區別
• 香港設立的LPF有何稅務減免
• 有限責任合夥人的重點稅務考量
• 其他稅務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