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現正物色充滿活力的優秀專才加入我們,擔任內地企業出海專組高級副總裁/副總裁一職。你將負責推動投資推廣署的「借港出海」項目,協助中國內地企業拓展國際業務。
職責
- 與主要持份者(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決策局及部門、經濟貿易辦事處(經貿辦)、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隊」夥伴,以及中國內地和海外機構)合作,物色潛在商業夥伴,鎖定具海外拓展潛力的中國內地企業,以及有意將業務拓展至中國內地的海外企業;
- 與目標的中國內地企業建立關係,並協助它們在香港設立據點及拓展海外業務,以及與目標的海外企業建立關係,並協助它們在香港設立據點及拓展中國內地業務;
- 與業界夥伴、主要持份者及相關組織合作,舉辦推廣活動,例如圓桌會議、研討會及贊助活動,以推廣「借港出海」倡議,並吸引海外企業在香港設立業務;
- 與經貿辦、海外投資推廣機構、本地及海外商會和商界組織合作,組織並帶領香港及中國內地企業的商貿代表團前往新興市場,例如中東、東南亞,協助企業開拓當地商機;
- 收集市場情報及政府政策的最新資訊,並就本地市場趨勢及區域商機,向中國內地及海外企業及相關各方提供最新資訊;以及
-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 具備五年業務發展、投資推廣、中國內地及國際市場發展及/策略規劃的相關全職工作經驗;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以主修工商管理、經濟學、國際市場或相關學科者為佳。持有相關深造學位者尤佳;
- 中英文書面溝通技巧良好,亦須操流利廣東話、普通話及英語。通曉其他語言者更佳;
- 具備卓越的演講、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以及
- 熟悉中國市場,具備處理政府關係經驗者尤佳。
根據申請人的經驗及資格,申請人有機會獲聘為高級副總裁或副總裁。
聘用條款
獲錄取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3個月。視乎申請人的良好工作表現,期滿後投資推廣署將酌情延長合約,惟累計不超過24個月。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將會再獲續約﹙視乎申請人的工作表現和品行及屆時本署的服務需要)。
福利
-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部門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支取的基本薪金總額的15%;及
-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如合約期少於12個月,年假將按比例計算。受聘人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4月23日下午5時正(香港當地時間)或之前遞交以下文件:
- 把詳細説明爲何申請人認爲自己適合本職位的申請信及完整的履歷表發送到電郵地址job@investhk.gov.hk;以及
-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未能遞交以上任何一項或逾期遞交申請,本署將不會處理有關申請。
由於面試邀請或其他通知將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於其申請中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有責任查閱其電郵,以確保面試邀請或其他通知妥為收悉。
如在截止申請日期的七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認收/確認電郵,請致電3107 1073或發送電郵到job@investhk.gov.hk與本署聯絡。獲篩選的申請人將在申請截止日期後四星期內獲邀出席筆試及/或甄選面試。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或甄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電郵地址:job@investhk.gov.hk
查詢電話:3107 1073
截止日期:2026年4月23日下午5時正(香港當地時間)
附註
-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甄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準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發送到上述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