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推广署现正物色一名有自信、经验丰富且充满热忱的人才,担任高级副总裁一职。你将需要推动以黄金及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出行产业、运输及物流和工业为重点的投资推广工作。你将利用你的行业知识、行业及/或政府的经验和网络,推广香港成为这些行业的国际枢纽。你须与投资推广署的全球网络合作,吸引和支持内地和海外的领先企业在香港设立及/或扩展业务。
要胜任以上职位,你须:
- 具备至少在以下一个领域拥有丰富的知识和工作经验 –
- 黄金及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具黄金/大宗商品交易经验,或在相关领域(例如:黄金精炼、黄金交割等)取得的经验较佳;
- 出行产业:具新能源汽车、网约车平台及自动驾驶的经验较佳;
- 运输及物流:具航运、航空或物流业的经验较佳;
- 工业:具工业的经验较佳;
- 曾在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内从事市场推广或人才引进方面的工作经验
- 对香港特区的经济发展计划有深入的了解;
- 具备良好的商业触觉,在相关领域内与客户的互动有良好的往绩纪录,并拥有卓越的行销与业务发展技能;
- 具备在物色潜在客户方面的良好往绩纪录,并能经营与业界持份者(例如:科技园区、大学、研究机构、工业组织、投资者团体、商会或企业等)的关系;
- 具备与企业管理层联系、接触和接洽的能力,以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供深入的行业见解和支援;
- 具备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能力和表达技巧;以及
- 具备对香港营商环境的良好认识和了解,并熟悉粤港澳大湾区的商机。
职责
- 达成获指派的项目目标,例如已完成的项目数量、直接投资金额、新增职位、「出海」项目、「北部都会区」项目及其他内部专介的项目等;
- 积极与投资推广署的其他团队及内地和海外的网络合作,以协助及促进投资项目的进程;
- 主动规划及制作投资推广活动及市场推广的材料,及发表公开演说、接受传媒访问及/或适时进行社群行销;
- 以相关行业优秀人才的身份,从多角度(包括但不限于行业知识、中港政策和措施及在地经验)协助制定及执行相关领域中的投资推广策略及计划,并履行其他行政职务;
- 与其他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及行业团体等建立及发展合作关系,以发挥协同效应及提升服务质素;
- 持续深造相关领域内的知识,展现对公共事务的热诚、投入、正直品格及责任感,并确保相关工作能符合政府法规及指引;
- 需经常前往香港以外的地区工作;以及
- 执行由上级指派的其他职务。
入职条件
- 具备五年在黄金及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出行产业、运输/ 物流及 / 或工业,或在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取得的客户管理、业务拓展、顾问或销售及市场推广的相关全职工作经验;
- 具备对上述行业及其生态圈的丰富知识及经验。具投资推广、市场传讯、顾问或经济发展的工作经验者更佳;
- 在相关业界(包括投资社群)拥有广泛的商业网络;
- 良好中英文书面沟通技巧,亦须操流利普通话、广东话及英语;以及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聘用条款
获录取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3个月。视乎申请人的良好工作表现,期满后投资推广署将酌情延长合约,惟累计不超过24个月。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将会再获续约(视乎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和品行及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
福利
- 受聘人如能圆满地完成整个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可获发一笔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部门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的基本薪金总额的15%;及
-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如合约期少于12个月,年假将按比例计算。受聘人亦可享有《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于2026年9月15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或之前递交以下文件:
- 把详细说明为何申请人认为自己适合本职位的申请信及完整的履历表发送到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 ;以及
-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 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未能递交以上任何一项或逾期递交申请,本署将不会处理有关申请。
由于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将以电邮发出,申请人须于其申请中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申请人有责任查阅其电邮,以确保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妥为收悉。
如在截止申请日期的七个工作天后仍未收到认收/确认电邮,请致电3107 1073或发送电邮到 job@investhk.gov.hk与本署联络。获筛选的申请人将在申请截止日期后四星期内获邀出席笔试及/或甄选面试。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或甄选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
查询电话:3107 1073
截止日期:2026年9月15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
附注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甄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准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发送到上述电邮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