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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开业

在港开业

香港是全球最适合拓展业务的国际城市之一。放眼全球,香港开业成本低廉,拥有简明的税制、友好的移民政策,并提供高效精简的公司注册流程。投资推广署提供全方位支援,从开业筹划到业务扩展,只需简单三个步骤,助您把握无限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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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3 个步骤

步骤一:选定公司类别

香港三大主要公司架构分别为有限公司、独资经营及合伙经营。大多数新投资者会选择有限公司,但您也可参考以下的选项,挑选最符合您需要的营运模式:

私人有限公司

这是在港创业最常见的选择,公司具备独立法人地位,股份由私人持有(有别于透过首次公开招股筹集资金的上市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享有有限法律责任,经营者的个人资产可获保障,免受业务债务影响。企业也可享有两级制利得税优惠,并受惠于香港与中国内地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等各项政策优势。

独资经营(Sole Proprietorship)

由单一人士拥有并营运的业务。其设立程序最为简便、成本最低廉;不过,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身份,独资经营者必须对所有业务债务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合伙经营(Partnership)

由两名或以上人士共同拥有股权、分享利润并分担责任。在普通合伙模式下,每位合伙人均须对业务债务承担个人法律责任;而有限合伙则允许部分合伙人将其法律责任限制于其投资金额之内。

外地公司在港扩展据点:

分公司(Branch Office)

适合已在海外注册成立并希望在港建立据点的企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债务责任均由海外母公司全权承担。

子公司(Subsidiary)

由海外母公司全资或控股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独立私人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独立承担自身的财务风险与法律责任。

代表办事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适合尚处于市场探索阶段、未拟全面开展业务的企业。代表办事处不可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只限于市场调查、联络或推广等工作。一旦涉及签署合约或承担法律责任,则须转为有限公司或分公司。

这些公司类别有什么分别?

法人团体与非法人团体的主要分别,在于法人团体(包含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具备独立于其所有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并享有有限责任。相反,非法人团体(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和代表处)在法律上仍与其所有者或母公司绑定,因此所有者须对企业的债务与法律责任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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