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推广署现正物色一位充满干劲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生命与健康科学团队,担任总裁/首席经理(生命与健康科学),推动我们在该领域的投资推广工作。你须运用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及人脉,推动香港成为生命健康创新科技中心,促进环球科研合作及行业发展。你将与我们的全球网络合作,吸引及协助设于中国内地及海外的生命与健康科学领先企业,在香港及透过香港开设及/或拓展其业务。
要胜任以上职位,你须:
- 具备带领团队达成目标的领导与管理经验;
- 具备在香港及/或海外取得丰富的知识及工作经验,涵盖生命与健康科学相关的领域(例如药物、医疗仪器、先进疗法、生物科技研发,诊断及医疗健康科技);
- 具备敏锐的商业触觉,在面向客户的工作具备良好往绩,并在生命与健康科学行业中,具备良好的市场推广及业务拓展技巧;
- 具备与行政管理层接洽和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以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供深入的行业分析;
- 在物色潜在客户方面具备良好往绩,并具备与业界持份者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如科技园区、大学、研究机构、创新和共创实验室、行业组织、投资者团体、商会及企业等;
- 能以流利英语、广东话及普通话沟通、作口头报告,并具备卓越人际及演说技巧;以及
- 对香港的营商环境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并熟悉中国内地及海外的商机。
根据申请人的经验及资格,申请人有机会获聘为总裁或首席经理。
职责
- 制定及推行生命与健康科学领域的策略及计划,并与该行业的领先企业的行政管理层建立良好关系,以推动香港成为领先的生命与健康科技中心,吸引及协助来自中国内地及海外的生命与健康科学企业在香港及透过香港开设及拓展业务;
- 制定及推行有效的沟通计划,与业界加强联系,并透过举办投资推广及市场推广活动,提高我们在生命与健康科学行业的知名度;
- 与相关政策局、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商会及公共组织建立并发展伙伴关系,以产生协同效应,并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素;
- 编写与生命与健康科学相关主题的简报、口头报告及领导思维资料并代表投资推广署公开发言及接受内部/对外采访;
- 指导、激励及支援团队成员,提供以客户为中心的增值服务及举办推广活动,和支援首长级人员,并在必要时担任管理职务;
- 适时提交高质素的内部报告,规划、监察并管理预算以达成目标,并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适时并妥善地备存最新记录;以及
- 执行由上级指派的其他职务。
此职位或需要到中国内地和海外公干。
入职条件
- 具备十年在生命与健康科学行业取得的以下相关全职工作经验:客户管理、业务拓展、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研究及发展,及/或销售及市场推广,具备相关管理经验更佳;
-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以主修有关生物科技、生物医学或医疗保健的科学或工程学学位为佳;持有生命与健康科学相关领域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更佳;
- 具备对生命与健康科学行业的充分知识及经验。具备投资推广、市场推广及传讯、咨询服务,又或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经验者更佳;
- 在生命与健康科学行业拥有广泛的业务网络,包括在创业生态系统及/或投资社群;以及
- 具备良好中英文书写能力,并能说良好的粤语、普通话及英语。
聘用条款
获录取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3个月。视乎申请人的良好工作表现,期满后投资推广署将酌情延长合约,惟累计不超过24个月。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将会再获续约﹙视乎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和品行及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
福利
- 受聘人如能圆满地完成整个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可获发一笔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部门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的基本薪金总额的15%;及
-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如合约期少于12个月,年假将按比例计算。受聘人亦可享有《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或之前递交以下文件:
- 把详细说明为何申请人认为自己适合本职位的申请信及完整的履历表发送到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以及
-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未能递交以上任何一项或逾期递交申请,本署将不会处理有关申请。
由于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将以电邮发出,申请人须于其申请中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申请人有责任查阅其电邮,以确保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妥为收悉。
如在截止申请日期的七个工作天后仍未收到认收/确认电邮,请致电3107 1073或发送电邮到job@investhk.gov.hk与本署联络。获筛选的申请人将在申请截止日期后四星期内获邀出席笔试及/或甄选面试。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或甄选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
查询电话:3107 1073
截止日期:2026年5月14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
附注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甄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准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发送到上述电邮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