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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基金提供的资助,可供企业参与下列推广活动以推广其产品及 / 或服务,而该些推广活动或平台必须由有良好往绩的机构主办或营运:

1. 在香港境外举行、以香港境外市场为目标的展览会。

2. 在香港举行、以香港境外市场为目标的展览会。

3. 在香港举行、以本地市场为目标的展览会。

4. 网上贸易展览会。

5. 香港境外商贸考察团。

6. 网上商贸考察团。

7. 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贸易刊物广告。

8. 通过电子平台 / 媒介进行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出口推广活动,例如刊登广告、关键字搜寻、上载产品资料、建立或优化网上商店等(详细要求请参阅此处)。

9.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所拥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公司网站 / 流动应用程序作出口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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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总办事处
投资推广署香港办事处 中环红棉路8号东昌大厦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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