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领英 分享至 X 分享至微信 Share To Mail

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内地企业出海专组

香港
港币51,545元至74,345元
ISO/04/2026

投资推广署现正物色充满活力的优秀专才加入我们,担任内地企业出海专组高级副总裁/副总裁一职。你将负责推动投资推广署的「借港出海」项目,协助中国内地企业拓展国际业务。

职责

  1. 与主要持份者(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决策局及部门、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队」伙伴,以及中国内地和海外机构)合作,物色潜在商业伙伴,锁定具海外拓展潜力的中国内地企业,以及有意将业务拓展至中国内地的海外企业; 
  2. 与目标的中国内地企业建立关系,并协助它们在香港设立据点及拓展海外业务,以及与目标的海外企业建立关系,并协助它们在香港设立据点及拓展中国内地业务;
  3. 与业界伙伴、主要持份者及相关组织合作,举办推广活动,例如圆桌会议、研讨会及赞助活动,以推广「借港出海」倡议,并吸引海外企业在香港设立业务;
  4. 与经贸办、海外投资推广机构、本地及海外商会和商界组织合作,组织并带领香港及中国内地企业的商贸代表团前往新兴市场,例如中东、东南亚,协助企业开拓当地商机; 
  5. 收集市场情报及政府政策的最新资讯,并就本地市场趋势及区域商机,向中国内地及海外企业及相关各方提供最新资讯;以及
  6. 执行由上级指派的其他职务。

入职条件

  1. 具备五年业务发展、投资推广、中国内地及国际市场发展及/策略规划的相关全职工作经验;
  2.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以主修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市场或相关学科者为佳。持有相关深造学位者尤佳;
  3. 中英文书面沟通技巧良好,亦须操流利广东话、普通话及英语。通晓其他语言者更佳;
  4. 具备卓越的演讲、沟通及人际关系技巧;以及
  5. 熟悉中国市场,具备处理政府关系经验者尤佳。

根据申请人的经验及资格,申请人有机会获聘为高级副总裁或副总裁。

聘用条款

获录取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3个月。视乎申请人的良好工作表现,期满后投资推广署将酌情延长合约,惟累计不超过24个月。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将会再获续约﹙视乎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和品行及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

福利

  1. 受聘人如能圆满地完成整个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可获发一笔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部门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的基本薪金总额的15%;及
  2.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如合约期少于12个月,年假将按比例计算。受聘人亦可享有《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2026年4月23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或之前递交以下文件:

  1. 把详细说明为何申请人认为自己适合本职位的申请信完整的履历表发送到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以及
  2.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未能递交以上任何一项或逾期递交申请,本署将不会处理有关申请。 

由于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将以电邮发出,申请人须于其申请中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申请人有责任查阅其电邮,以确保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妥为收悉。

如在截止申请日期的七个工作天后仍未收到认收/确认电邮,请致电3107 1073或发送电邮到job@investhk.gov.hk与本署联络。获筛选的申请人将在申请截止日期后四星期内获邀出席笔试及/或甄选面试。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或甄选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

查询电话:3107 1073

截止日期:2026年4月23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

附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3.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6.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甄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7.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准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发送到上述电邮地址。

联系我们

有疑问?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请提供联络资料,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投资推广署收集阁下的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以便为您提供本署的服务。当您提供联络数据、勾选方框以及点击「递交」按钮,即表示您已阅读并明白及同意本署的私隐政策。请详细阅读及了解您拥有个人资料保密之权利。
Invest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