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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商务及专业服务)

香港
港币51,545元至74,345元
ISO/01/2026

投资推广署现正物色一位充满活力的优秀专才加入我们,担任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商务及专业服务)。此职位将在推动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相关的项目中担当推动投资推广的关键角色。

职位

你将成为投资推广署推广北部都会区作为商业、科技及工业扩展的首选目的地的重要成员。你将发挥你深厚的领域知识、行业经验及广泛的人脉网络,在全球投资者、发展商及持份者之间协调及连系。你将与我们的环球网络及广泛的合作伙伴合作,吸引及支援来自中国内地及海外的领先企业,在香港这经济新引擎设立及拓展其战略业务。

要胜任以上职位,你须:

  1. 具备制定及量化大型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发展的经济效益及战略价值方面的丰富经验;
  2. 具备土地估价与物业评估的深厚专业知识,能评估大型项目的发展潜力与投资回报;
  3. 具备与项目业主、开发商及政府机关协商土地合约、租赁协议及开发条款之实务经验;
  4. 具备敏锐的商业触觉,并在建构环境相关领域的市场推广、交涉及业务发展方面拥有出色的往绩记录;
  5. 具备处理高层次应对客户的活动经验,并在建立、发展及管理与主要持份者(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官员及社区领袖)的合作方面,拥有良好的往绩记录;
  6. 对香港的营商及政治环境有深入的认识及了解,并拥有广泛的业务网络;以及
  7. 愿意前往内地及海外公干。


根据申请人的经验及资格,申请人有机会获聘为高级副总裁或副总裁。

职责

  1. 领导香港的房地产及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北部都会区)的投资推广活动,着重于工业、科技及商业园区的发展,并领导参与持份者互动、专案协调和行业外展的跨功能团队;
  2. 制定全面的经济价值主张及商业案例,概述主要发展的效益;并制定及实施与香港经济发展政策及定位(包括北部都会区)相符的市场推广及宣传策略;
  3. 进行土地估值评估及可行性研究,以支援投资决策制定,并为潜在投资者提供推广材料;
  4. 协助投资者、开发商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并促成土地契约、租赁安排及合作协议;
  5. 与项目拥有人、融资者、政府机构、业内人士及其他本地、中国内地(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外的主要持份者建立及管理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
  6. 监督应对客户的活动,包括高层次谈判、业务发展、市场推广及通讯,并代表投资推广署出席行业会议、论坛及备受关注的公开活动;
  7. 紧贴市场趋势、区域机会及影响房地产、基础设施及投资推广的法规变动;以及
  8. 执行由上级指派的其他职务。

入职条件

  1. 具备五年在香港、中国内地及/或海外取得,与大型房地产项目发展相关(尤其是工业、科技及/或商业园区)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投资推广或项目领导的相关的全职工作经验(例如作为项目拥有者、融资者、总体规划师或市场推广负责人);
  2. 具备房地产或基础建设专案之土地估价、物业评估及/或合约谈判之实务经验;
  3.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以主修商业、房地产、城市规划、经济学或相关领域或相关科目者为佳;
  4. 熟悉中国内地(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商业环境较佳;
  5. 具备出色的沟通、演讲、人际关系及公开演讲能力;以及
  6. 中英文书面沟通技巧良好,亦须操流利广东话、普通话及英语。通晓其他语言者更佳。

聘用条款

获录取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3个月。视乎申请人的良好工作表现,期满后投资推广署将酌情延长合约,惟累计不超过24个月。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将会再获续约﹙视乎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和品行及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

福利

  1. 受聘人如能圆满地完成整个合约,并在合约期内一直维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可获发一笔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加上部门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支取的基本薪金总额的15%;及
  2. 可享有每年14天有薪年假。如合约期少于12个月,年假将按比例计算。受聘人亦可享有《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申请手续

申请人必须2026年3月6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或之前递交以下文件:

  1. 把详细说明为何申请人认为自己适合本职位的申请信及完整的履历表发送到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以及
  2.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 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未能递交以上任何一项或逾期递交申请,本署将不会处理有关申请。 

由于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将以电邮发出,申请人须于其申请中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申请人有责任查阅其电邮,以确保面试邀请或其他通知妥为收悉。

如在截止申请日期的七个工作天后仍未收到认收/确认电邮,请致电3107 1073或发送电邮到job@investhk.gov.hk与本署联络。获筛选的申请人将在申请截止日期后四星期内获邀出席笔试及/或甄选面试。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或甄选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电邮地址job@investhk.gov.hk

查询电话:3107 1073

截止日期:2026年3月6日下午5时正(香港当地时间)

附注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2.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3.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4.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5.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6.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甄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7.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准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发送到上述电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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