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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法规
香港的电信业全属私营,运营商的数目由市场决定,对外资持有股权没有限制。目前有六家流动电话运营商为八百四十万用户提供服务,有227家公司提供对外电信服务。2001年10月,香港政府颁发了四个第三代(3G)流动电话牌照。2004年1月香港推出3G服务。2005年7月,所有四家持有牌照的运营商均在香港提供3G服务。
为电信、互联网及增值服务发出的非专营牌照,可刺激市场参与,促进有线及无线宽频基建的投资。政府设立了多家管理机关,确保电信业的公平竞争,消费者利益得到保护。2000年电信(修改)条例保障了市场竞争,电信管理局的职责是监管及促进电信业的发展。
资金支持及策略性基建设施
五亿美元的创新科技基金用以支持包括电信业的九个行业的创新及科技水平的计划。香港的信息科技旗舰----数码港,提供世界级的电信基建与各种高科技设备,尖端文教设施及住宅等配套设备。科学园针对特定行业如电信业,提供尖端基建设施,同时推行科培计划,以扶助新创企业发展。政府预留了总面积约11公顷的土地,以兴建电讯港作对外电讯设施。
把握未来商机
第三代流动通讯服务(3G)在港推出后,为无线服务及内容供应商带来新的商机。配合对3G持牌人的开放网络的要求,政府已发出7个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MVNOs)牌照。
香港拥有宽带覆盖率高、开放及自由的市场,对尖端通讯服务的不断需求,为网络解决方案和电信服务的供应商创造了源源不断的新机会,并拓更广阔的商业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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